
2019年5月1日,石龙镇的潘某经人引荐到珊瑚镇白花村展开施工,当天18点30上午进后手推车回家时将白花村吴某住宅楼面的墙体撞坏(又称牛腿梁),造成钢筋遮住,楼面和墙体有所不同程度的裂开。经调查理解,潘某否认在方向灯时差点撞了墙体,不愿赔偿金,但是在赔偿金问题上差距较小,无法达成协议共识。为了使双方达成协议妥协协议,圆满解决该纠纷,调解员对双方展开冷静劝告,在工作人员的希望下,双方再一达成协议了赔偿金协议,由潘某重复使用赔偿金18000元用于房屋改建资金。

最后双方握手言和,自此,调停获得圆满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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